標書裝訂涉及紙張、油墨、膠黏劑、金屬 / 塑料配件(如訂書釘、膠圈)等多種耗材,處理需兼顧信息安全、環保合規、資源回收三大核心,
呼和浩特圖文印刷尤其需防范標書內容泄露,同時適配呼和浩特本地回收處理場景,具體方法如下:
一、核心原則:優先保障 “標書信息安全”
標書含商業報價、技術方案等敏感信息,所有耗材處理需以 “不泄露信息” 為前提,重點針對紙張類耗材:
廢棄紙張類耗材(含錯印頁、廢頁、余料)
現場粉碎處理:裝訂過程中產生的錯印標書頁、試印紙、多印的空白封面 / 內頁,需當場用十字交叉式碎紙機粉碎(避免條狀粉碎,防止信息被拼接還原)。若裝訂店無碎紙機,需自行攜帶至企業內部或呼和浩特本地正規保密銷毀點(如部分政務服務中心、專業文件銷毀公司)處理,嚴禁當作 “廢紙” 丟棄或交由裝訂店隨意回收。
未使用的涉密耗材:若標書中涉及保密參數,未使用的帶有涉密標識的紙張、貼紙,需單獨收納并帶回企業,與其他涉密文件一同管理,禁止遺留在裝訂店。
印刷殘留耗材(油墨、印版)
二、環保處理:可回收耗材的規范分類
對于無涉密信息的耗材,需按呼和浩特市垃圾分類要求分類處理,同時避免污染環境:
紙質類可回收耗材
塑料 / 金屬類耗材(裝訂配件)
塑料類:未使用的膠圈、塑料封皮、螺旋裝訂管等,若完好無損且無信息,可單獨收納為 “可回收物”(需去除表面可能沾染的膠黏劑);已使用且無法分離的塑料配件(如黏合在紙張上的塑料封邊),若紙張已粉碎,可隨 “其他垃圾” 處理(少量塑料與廢紙混合不影響環保,大量需單獨分離)。
金屬類:訂書釘、回形針、金屬夾等小配件,需從紙張上分離(可用工具挑出),單獨放入 “可回收物” 中的金屬回收箱,或收集后交由廢品回收點(金屬可 100% 再生,避免隨垃圾填埋)。
膠黏劑 / 油墨類耗材(有害 / 其他垃圾)
未用完的液體膠、熱熔膠棒:若為水性環保膠,少量殘留可隨 “其他垃圾” 處理;呼和浩特圖文印刷若為含溶劑的膠黏劑(如強力膠、油性油墨),屬于 “有害垃圾”,需密封后投入呼和浩特市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點(部分小區、商場設有專門回收箱),避免溶劑揮發污染空氣或滲入土壤。
干涸的油墨塊、廢棄墨盒:打印機 / 復印機的廢棄墨盒(若為裝訂店提供)需要求其交由品牌售后或正規回收機構(如呼和浩特市電子廢棄物回收中心),禁止隨意丟棄(墨盒中的重金屬可能污染環境)。
